![]() 寻找电视、网络、手机视频的复合效益 (论坛精选一) 承办:尼尔森公司 协办:SMG发展研究部 SMG版权中心 复合效益,就是要做到1+1>2的效果 。以往,电视、网络和手机运营商常被大家认为是竞争关系,分流收视人群,争夺广告市场成为它们之间关系的主要描述语言,争辩永无休止: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到底会不会取代传统的电视媒体?此次上海电视节白玉兰主题论坛《寻找电视、网络、手机视频复合效益》,为大家提供了共同探讨电视、网络和手机媒体内容运营复合效益的舞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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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质量,“复合效益”的关键角色 平台融合,“复合效益”的关键行为 |
将电视观众和网民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扩大了节目的影响范围和覆盖面。通过这样的合作,电视媒体和网络平台各自的特长得到了相应的发挥。 版权意识,“复合效益”的关键基础 《东方!加油天使》、《快乐女声》等真人选秀节目,《潜伏》、《我的青春谁做主》、《我的团长我的团》等电视剧内容,无论网络热潮带动电视收视,还是电视播出带动网络收益,都是建立在正版内容的良性营销环境基础上。而那些被网络盗播的视频内容,实质上是一种偷窃行为,不仅毁坏了网络运营商的品牌形象,也严重影响了电视媒体播出的效果。论坛上,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版权中心副主任袁春杰提及,五岸传播去年将《网球王子1》授权给联合网视,但网络上仍旧盗版泛滥,网络盗版严重影响了该剧播出后期的收视率。 因此,我们倡导良好的版权意识及其基础之上带来的双赢合作。 如今,当电视、网络、手机及未来的新兴媒体不断涌现时,如何控制版权内容的出口,体现传统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的复合效益 ,达到1+1+1>3的效果是媒体同行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