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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
[2009-09-08 17:03:46]

从注重读者看接受美学与新闻传播的现实与可能

    “接受美学”这一概念是由德国康茨坦斯大学文艺学教授姚斯在1967年提出的。接受美学的核心是从受众出发,从接受出发。简单直白的说:无论文学研究还是文学创作,必须侧重研究读者的接受过程。因为每个时代的读者都有一定的阅读期待与愿望,如果当读者阅读之后,获得的阅读感受与自己的期待愿望不相上下,读者便觉得作品缺乏心意和刺激而感到失望;如果获得的感受大大超出期待愿望,便会感到新鲜振奋,这一新的体验又会进一步刺激、拓宽读者更深层次的期待愿望。
    接受美学虽然是一种文学理论,但其中的观点和主张,笔者认为同样适用于新闻传播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新闻传播活动同文学传播活动一样,都是一个以生活为源头、以语言为媒介、以写作为起点、以接受为目的的信息传播活动。那么接受美学理论与新闻传播活动之间有着怎样的内在联系呢?


                                                                                  河北电视台 马宜谦 马英华
 

一、读者与受众接受效果的一致性
    接受美学与新闻传播活动都强调主动创作。在接受美学中,作者的主动创作,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知识积累和审美理想,运用想象、虚构等方式去对艺术形象进行再加工、再创造,目的是“求美”,所要遵循的是艺术真实的原则。而新闻传播中作者的主动参与只限于对信息的核实、补充、接受或拒受,不能违背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原则,因此不能运用虚构、想象等手段去创造新闻事实,其目的是为了“求知、求真”。两者的目的虽然不一样,但是,两者最终要达到的效果却是一样的,就是让读者和受众欣赏作品,接收作品,达到传播“美、知、真”的目的。
    我们知道,只有在接受活动中,文本才能产生影响和作用。与作者一样,读者实际上也参与了作品的创造,读者对文本的接受本身就是对文本的一种再创造过程。新闻作品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在被接受之前也是一种文本,只有被受众接受之后,才能真正的转化为现实的新闻作品,只有
在受众的阅读收视活动中,新闻作品的生命和意义才得以体现,其传播功能才有可能得以发挥。没有受众的接受,新闻传播活动不是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它的意义、价值和功能都不能实现。所以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不能只重视传播不重视接受,只追求发行量、收视率不重视阅读率,只有通过受众真正的接受活动才有可能使其意义和价值得到最终实现。在文学活动和新闻传播活动中,读者和受众的接受也是一种“消费”,为文学创作和新闻传播提供内在的动机、需求、动力和目的等。接受美学重视“读者”及读者“接受”的概念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受众及受众需求理论不谋而合。

二、新闻报道要努力获得受众的注意,同时要注重读者的选择
    接受美学中提到,文学的效果是在读者的阅读中悄悄发生的,是在读者的审美欣赏中潜移默化地打动读者的情感,撼动他们的心灵,改变他们的精神。同样道理,受众是新闻传播活动的中心,因此,新闻报道要注意吸引受众
的同时,更要注重受众的选择,让受众介入到新闻传播的全过程中来。 接受美学理论说,文学的接受过程并不是在创作过程结束、作品发表并到达读者手中才开始,读者的作用也不仅仅体现在阅读活动中,事实上,接受的因素贯穿着文学活动的全过程,接受活动早在作家进行创作、构思之时便已开始了。所以文学创作和读者、新闻传播活动与受众的关系,实质上都是一种双向性的关系,在文学创作之初、新闻采写之初,他们都受到读者和受众的影响和制约,而在读者和受众接受文学作品和新闻作品之后,又有新的信息反馈到作者和传播者那里去,进而影响到今后的创作活动和新闻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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